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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0日,马鞍山市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明确全面推进全市垃圾分类提标扩面,逐步完成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,构建完整的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体系,健全完善垃圾分类体制机制,打造独具马鞍山特色的垃圾分类升级版。

《方案》指出,垃圾分类分步骤实施,力争到2023年底,主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。三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%以上。厨余垃圾、有害垃圾转运、处理系统较为完备;到2024年底,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系统基本完善,三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%;到2025年底,全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、制度体系,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和成效走在全省前列,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,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%以上。

从“扔进一个筐”到“细分四个桶”,从“新时尚”到“好习惯”,垃圾分类这件“关键小事”关系群众生活环境、关系节约使用资源,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、设计先行,因地制宜、简洁实用,稳中求进、循序渐进原则,把方便群众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落脚点,充分考虑群众感受,减少堵点痛点,提高参与热情;坚持培育一批、示范一批、推广一批,每年打造10个示范小区、10个示范公共机构、10个示范学校,逐步织密全市垃圾分类网。

马鞍山市将继续坚持示范片区试点先行,集中推进花山区桃源路街道、雨山区安民街道、博望区博望镇三个示范片区建设;把宣传作为先导工程,多形式、多途径广泛开展全覆盖、浸透式宣传,逐步培育市民习惯养成;充分听取居民意见,合理规划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,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市750余处小区收集点的设置;发挥公共机构标杆表率作用,强化督导员专员指导,做好源头分类投放,有步骤有计划地在居民小区撤桶并点。此外,马鞍山市还将加大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建设,规范执行分类清运制度,构建分类信息化平台,加大综合执法保障,努力让垃圾分类每一环节看得见、管得着。

《方案》还明确,马鞍山市将按照“条块结合、以块为主”的思路,完善市、区、街道、社区四级联动工作体系,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、城市管理、文明单位、“最干净城市”等考核内容,鼓励各载体单位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,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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