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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5日,浙江证监局公布了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力源科技)的行政处罚判决书,因力源科技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,对其处以300万元罚款,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;对沈万中、裴志国、金史羿、沈学恩、林虹辰、曹洋等相关人员给予警告,累计处以共计700万元罚款。

据调查,2021年度,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,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,其中: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近1.04亿元、虚增利润总额2700万余元,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.71%和68.23%;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0万余元、虚增利润总额420万余元,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.42%和34.01%;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.1万元、虚增利润总额542.6万元,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.54%和27.16%。2022年10月29日、2023年5月4日,力源科技先后发布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》,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。
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、第七十九条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。

据悉,力源科技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,发行数量为2,675.00万股,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,无老股转让,发行价格为9.39元/股;保荐机构(主承销商)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。力源科技募集资金总额为25,118.25万元,募集资金净额为19,840.52万元;公司2021年5月10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,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水处理系统集成中心及PTFE膜生产项目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。2022年1至12月份,力源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:火电占比48.92%,市政占比23.3%,核电占比13.04%,工业占比12.49%,氢燃料电池占比1.83%。

6月27日,力源科技发布公告称,将于7月13日9点30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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